电机车蓄电池充电机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机车蓄电池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队ZBC—190/300型充电柜对蓄电池充电。 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队ZBC10—90/280型充电柜对蓄电池充电。 二、上岗条件: 1、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充电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ZBC—190/300K充电机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以及DXT-96、DXT-192蓄电池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添加电解液时,要穿戴好劳动用品,穿好耐酸工作服、耐酸胶鞋、戴好耐酸手套,护目镜。 3、连接充电柜与电池组的插销,要分清正负极,以免接错短路。 4、初充电前,应将蓄电池旋塞取下。 5、蓄电池使用6个月后,要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6、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7、操作充电机时应使用绝缘用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协助检修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充电机、蓄电池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充电过程中除故障停机外,严禁无故长时间停机。 9、及时如实填写蓄电池充电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0、充电硐室内要通风良好,防止氢气超标发生意外,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和室内卫生。 11、井下充电硐室内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氢气和CO浓度。 12、电解液溅落在皮肤上时,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根据情况涂上纯碱。 四、操作准备 充电机充电工作业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首先对蓄电池组、充电装置、充电机接地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向有关领导汇报。 2、检查充电机各仪表指示灵敏可靠,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硅整流充电柜完好。 3、换下的蓄电池,要把上面的灰尘、积水及酸迹擦干净,作业时必须戴好耐酸手套。 4、打开旋塞检查电解液消耗程度,液面必须高于护板10-15MM,不足者要补加电解液。 5、测试电解液的比重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值为1.27+0.01(30摄氏度)。不符合规定时要用稀硫酸或蒸馏水进行调整。 6、检查蓄电池间连线是否牢固,插销线有无破损。 7、充电机与电池联接完毕,要检查极性是否正确。 五、操作顺序 充电工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 检查充电机、电池组处于正确状态——操作启动按钮——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正常——完成充电启动操作。 2、停止充电 检查蓄电池充电时间、电压、电流达到规定要求——按停止按钮——断开充电柜与电池组联接插销——完成充电。 六、正常操作 1、蓄电池充电启动操作: (1)开机前将本装置电流调节旋扭逆时针调整在最底端关的位置,先把电池接好。 (2)合上矿用隔爆型磁力起器动手操作机构,绿灯亮,顺时针旋转电流调节旋扭,本机主回路接通,绿灯灭、红灯亮,继续缓慢旋转电流调节旋扭,本机充电电流表电流逐渐上升,达到所需充电电流时停止调节。 (3)日常充电,第一阶段充电电流为44A,充电时间为7-10h,第二阶段充电电流为21A,充电时间为3-5h。 (4)充电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发生的变化,包括电解液比重、温度,电池端电压、充电电流。如果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5)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摄氏度,若温度过高时应暂停充电或降低充电电流,待冷却后再充,且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充电时间。 (6)在有80%的单位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为适应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的起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时,即为充电完毕。 (7)电池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用抹布吸干、擦净。 2、停充电操作: (1)蓄电池充好后,将电流调节旋纽逆时针转回“0”位,按下停止按纽,停止充电。 (2)取下蓄电池组与充电柜的连接插销。 (3)将蓄电池放置1-1.5小时,待电解液冷却后,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酸迹,盖上电池箱箱盖等备用。 3、充电工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时间为每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内容为: (1)充电柜电压指示电流正常。 (2)蓄电池电解液液面符合要求。 (3)蓄电池电解液比重和温度符合要求。 (4)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填入运行日志。 七、特殊操作 1、配置电解液: (1)添加电解液前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耐酸工作衣、橡胶手套、护目镜、胶鞋等。 (2)添加电解液前将所用塑料调酸器具刷洗干净,为防止硫酸溶液溅到皮肤或衣服上,应准备好足够的5%氢氧化铵或碳酸钠溶液。 (3)在添加电解液的过程中随时观测溶液比重,不断调整直至合适,最后当溶液冷却到35摄氏度以下时,其比重为1.27+0.01(30摄氏度),否则可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300+0.01(30摄氏度)的稀硫酸调整。 2、蓄电池初充电 (1)将蓄电池旋塞取下,用专用工具将配制好的电解液(比重1.25+0.01g/cm3)慢慢加入电池内,直至高出极板10—15mm。 (2)将充电机与电池组串联一个约一欧姆的电阻,拆除自动停机装置。 (3)对于蓄电池初充电,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电流为40A,时间为25—30h,第二阶段充电电流减半,充电时间为30—40h。 (4)充电满72小时后,检查电解液密度为1.27+0.01 g/cm3(30摄氏度),电池端电压达到2.5V以上,比重稳定小时不变时,即为充电完毕。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蓄电池充电记录和工作日志。 2、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九、其它要求 1、本规程审批后,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上岗作业。 2、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相关人员必须参照新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