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要有一定的准入资质。
近日,《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不仅将进一步规范本省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更将为企业建桩扫清障碍,促进我省建桩提速提质。
“为政策点赞。”湖南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罗自明表示。
为建桩企业设准入门槛
《办法》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为目的,主要从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监督与管理层面上作了详细规定,并将充电设施分为自用充、专用、公用和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四种类型。
《办法》首先规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要有一定的准入资质,比如运营企业要有5名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原则上专职技术人员与运营充电桩数量比不小于1∶20;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符合规划、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办法》不仅明确要求电网企业支持充电桩建设、运营,还规定了时效性,且不许转嫁成本。比如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配套接网工程,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建设周期分别不超过10个、60个工作日;对于电网接入受限项目,电网受限设备的整改时限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分别在10个、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电网企业的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而是经核准后全额纳入自己的有效资产。
《办法》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还为建设单位扫清了不少障碍。”业内人士张森焱表示,之前充电桩建设企业经常遇到电容不足的难题,申请扩容不仅程序复杂,时效性也不高,有明文规定后,这方面的问题将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