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装充电桩,自购车位和租赁车位要求各不同

“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申请在小区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物业不允许,我该怎么办呢?”近日,网民丰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希望此事能有解决办法。

丰先生向记者介绍,他是东湖高新区保利时代天悦小区的居民,不久前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丰先生在小区地下车库租有一个停车位,他打算在此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当他向小区物业说明情况,请物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却遭到了拒绝。

丰先生查询相关政策得知,2016年,国家四部委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政策层面上鼓励和支持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

记者咨询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支持和鼓励新能源车主自行申报安装充电桩,根据相关规定,居民低压客户向供电营业厅申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时,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以及物业出具的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即可。申请通过后,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免费施工安装。

保利时代天悦小区物业负责人邓先生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确实多次与丰先生进行过沟通,但由于丰先生不符合相关条件,没有同意他安装充电桩。“丰先生租用的是其他业主的车位,租期一年,且未提供租赁合同。如果是丰先生自购的车位,那么准备齐全相关资料是可以报装的。”

东湖高新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网民留言后进行了调查,了解到丰先生所签订的是短期车位租赁合同,由于其无固定车位,因此不符合安装充电桩的条件。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如果不妨碍两边车主的出行,不损害他人利益,一般情况下,尽到告知义务后是可以安装的。而对于租赁车位的情况,则需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邓先生说,为了落实国家政策,目前物业和社区居委会正在统计新能源汽车用户,之后根据需求,对小区地下车库结构进行改造,再统一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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