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机制或将扭转船舶岸电应用尴尬局面

价格机制或将扭转船舶岸电应用尴尬局面容量电费又称基本电费,是电网企业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一直以来,港口岸电采取的都是两部制电价,在没有相关补贴的情况下,岸电使用成本远远高出船舶辅机烧油发电的成本。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主任工程师毛宁对上海、深圳两地享受补贴前的岸电价格进行了相关比较。

据毛宁介绍,上海邮轮港2016年岸电实际用电量为471520度,产生电度电费35.294万元(每度0.748元)、容量电费291.334万元,实际用电成本高达每度6.9元。深圳西部某港,今年6月共计用电51717度(每度0.715元),产生电度电费3.7万元,6月按照岸电装机容量3MVA需支付18.4万元需量费,实际用电成本约每度3.56元。

高昂的还有岸电设施的初装费。港口方面,邮轮港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成本约每套5000万元,集装箱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成本约每套2500万元,虽然通过国家和地方两级财政补贴,补贴了改建企业70%~80%的建设费用,但岸电的收益较低,后期折旧、维护、人员成本较高,目前港口使用岸电的意愿普遍不高。船舶改造成本方面,适用于高压岸电的船上受电系统,一套进口设备的价格在500万~700万元,国产设备也需要200万~300万元。

如此昂贵的技术,从国家到地方为何还在力推呢?答案是,减排更彻底。岸电就是取代燃油辅机供电,使用岸电的船舶不会排放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也只相当于辅机发电时的3%~17%,因此在船舶靠港期间,岸电的减排效果要优于低硫油、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装置等。“使用岸电,实际上是将船舶排放转移到了电厂。”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主任工程师李悦认为,岸电是将各港口分散的污染物集中到了电厂,如果相关电厂具备排放处理能力,那么岸电就是一个节能减排的方式。

在我国个别省市,为激励港口、船舶使用岸电,政府的补贴力度不可谓不大。以最为积极的深圳为例, “使用岸电几乎不用花钱。” 2015年4月,深圳市交通等部门共同印发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每年安排市级财政资金补贴30%的岸电建设资金(区级另外配套补贴30%,交通运输部补贴15%~20%),按每度0.7元的标准补贴岸电电价,全额补贴岸电设施运行费。2016年12月,深圳启动岸电补贴电价与国际油价的联动机制,确保岸电补贴电价低于船舶自发电成本的30%。2018年1月正式实施的《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的补贴政策:对港口已经建成竣工并通过验收核查的岸电设施,按不超过项目建设费用30%的标准资助;现有深圳籍货物运输船舶进行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的,按改造费用的30%进行资助;对港口岸电设施产生的供电需量费进行全额补贴,申请供电需量费的港口每季度靠泊期间使用岸电的船舶不得少于3艘次;大型远洋船舶靠泊深圳港码头首次成功使用岸电的,给予相应港口码头企业每艘船舶3万元的岸电测试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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