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顺义区发改委发布了充电设施补贴实施细则,针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补贴:7千瓦及以下,补贴为0.4元/瓦;7千瓦以上,补贴为0.5元/瓦。
“补车”转向“补桩”,是现阶段推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普及应用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高充电设施利用率的重要选项。根据此前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新能源汽车地补取消之后将向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倾斜。此时,各地政策细则的变化正悄然改变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方向,而这也深刻影响着充电运营商的布局。
■未来建设补贴可能取消
在《通知》下发之后,多省市出台了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合作撰写的《中国充电服务市场如何健康发展研究报告》(简称《研究报告》),大部分省市的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按照设备或投资总额比例进行补贴,如北京、成都、温州、唐山、贵阳、厦门等;第二类是进行定额补贴,如山西晋城规定交流充电桩补贴0.3万元,快充站补贴60万元,公交充换电站补贴100万元;第三类是按照充电桩功率给予补贴,如深圳、江苏、安徽等;第四类则是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还叠加运营补贴,如上海补贴最高为设施投资的30%、最高补贴金额达500万元。
从“补车”到“补桩”,到底该怎么补一度成为行业讨论的内容之一。上海率先明确充电运营补贴。2016年5月,上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制定印发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明确充换电站运营环节补贴政策,提出在运营环节,对公交环卫等行业专用充换电设施、其他公用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标准分别为0.1、0.2元/kWh,补贴上限电量分别为2000、1000kWh/kW·年。
2018年10月北京市出台《关于实施2018~2019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以综合运营指标考评为依据落实充电设施补贴。该政策分为日常考核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两部分,对公共充电站的平均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指标进行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例,最高评价级别可获得最高20万元奖励。南京今年3月出台的政策对充电设施运营补贴做出如下规定:依据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当年的数据统计,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的年度充电量在本市范围内达到150万度(含)以上的,给予社会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15元/千瓦时、公交充电设施给予运营补贴0.05元/千瓦时。“从建设补贴转向运营补贴,这是充电基础设施领域一个重大的变化。”电动汽车充电行业资深专家王伯川这样表示。目前,多个省市均出台了针对充电设施运营相关的专项补贴,从建设补贴逐步向运营补贴过渡。
“目前,有些地方有建设补贴,同时也有运营补贴,有的只有建设补贴。从建设补贴向运营补贴转变,确实是一个现象。未来可能把建设补贴转成运营补贴,或者慢慢取消建设补贴。”电动汽车促进联盟主任仝宗旗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说道。